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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三类人员报名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3日

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三类人员

报名考试通知

 

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西藏自治区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藏建教﹝2018﹞11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岗培中心”)于2019年12月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报名考试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培训考试方试:

根据住建部(建人才函﹝2019﹞22号)和(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考核平台(简称“考核平台”,网址:http://gpzx.xzcs.gov.cn/XzPostTrainWeb/)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通过后由培训机构把最终汇总的数据通过考核平台将人员信息一次性提交至岗培中心进行考试。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进行培训。

  二、报考要求:

(一)身心健康,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

(二)报考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并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

(三)报考项目负责人的考生必须持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凡报考后无正当理由缺考的,应试人员将被限制后续一期的报考资格;

(二)应试人员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将被限制后续一年内的报考资格;

(三)应试人员有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或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故意扰乱考场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等违纪行为的,考试成绩无效。情况特别严重的,应试人员将被限制后续三年内的报考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企业的应试人员在一次考试过程中存在大量人员缺考、替考、违纪行为的,除对应试人员按上述条款处理外,还会将该企业记入考核平台的不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一年,记录期内不允许该企业所有人员参加岗培中心组织的所有考试和取证。

  四、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9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七、资询服务:

邵青伟  0891—6123237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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